关于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学生的几点认识
作者:付德 文章来源:《湖南教育》2003(17)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0
一、对评价目的功能的认识
评价学生是综合实践活动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明确评价的目的与功能,建立正确的评价观,对于综合实践活动的顺利实施有决定性的作用。如果能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学生能充分感受到被信任、被尊重、被爱护,就能使他们获得健康成长所必需的强大动力。新心理分析学派创始人阿德勒认为,每一个人都会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人类的行为均是出自于对自卑感的克服与超越,自卑感总是让人失去自信、精神沮丧、情感脆弱、缺乏创意。而心理实验显示,一个人所得到的外界评价与克服自身的自卑感有很大的关系,积极友好的评价能帮助人克服自卑感,反之,则让人的自卑感与日俱增。由此,我们不难判断,评价学生的目的应该定位在强化学生的自信心和积极性,唤起并引发学生的创造欲望,从而使之达到理想化的心理状态。这样才会让学生对综合实践活动乐此不疲,形成课程实施所必需的绝大多数学生在活动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对评价理念和原则的认识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由于课程目标、内容、活动方式等不同于其他学科课程,决定了其评价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着重体现在整体性、多元性、主体性几个方面。
评价学生的活动不应该游离于教学、学习活动之外,而应与教师的指导、学生的学习融为一体。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评价学生,伴随着课程的展开而同步进行,教的过程、学的过程就是评的过程。其实,这就是新课程反复强调的过程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由于注重整体,所以不仅要求评价的节奏与教学同步,而且评价的内容也应该集中于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情感、情绪、参与程度、投入程度等方面,即让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也成为整体。比如,我们设计一个“改变黑板刷”的实践活动,最好不要将评价放在学生的改进工作全部完成之后,泛泛地点评各组作品质量的优劣,而完全可以将评价分成三步:第一步,在起始阶段评价学生对原产品的评价及相关的信息、知识储备,此举旨在鼓励学生对原有产品进行细致的观察和科学的分析,并多渠道地获得信息;第二步,在发展阶段评价学生设计的改进方案,此举旨在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与扎实的工作作风;第二步,在结束阶段评价学生改进后的作品,此举旨在激励学生积极实践,乐于合作和分享。
由此可知,综合实践活动的整体观要求把课程、教学和评价融合为个整体,贯彻到活动当中去。一方面,将学生在过程中的表现作为评价的依据;另一方面,将评价过程也当作师生共同实践、共同发展的过程。
综合实践活动当中,评价学生的主体是多元的。它一改教师评价“一统天下”的做法,评价成员的构成上除了教师之外,还有家长、学生自己及伙伴,甚至社区人士和其他活动参与者。对于同一种现象,不同年龄、不同身份、不同观点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多元化的评价主体必定会带来多元化的评价结果,从而使得对学生的评价更加客观和公正。另外,更为重要的是,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强调多元的价值取向。它充分肯定学生与世界交往的多元方式,不仅允许学生对问题的解决有不同的答案,而且允许学生用丰富多样的形式来表现自己的所学所获。
再者,综合实践活动评价的多元化从评价形式的多元、评价工具的多元当中也可见一斑。例如,我们可以组织作品交流、活动课展示、研究报告辩论会、劳动或艺术表演赛等活动,也可以将评价表、档案袋、评价工具箱等的结果结合评定,还可以把家长及教师的描述性评定、学生自我反思或互相评价的结果、管理部门或专家的专题性评价等融合在一起。作为指导教师,可依据某个主题活动的需要灵活地确定评价的内容、方法、工具、标准,而不可以拘泥于某一种固定的模式,尤其切忌那种设计一种指标、表格或一种指标体系就“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做法。新课程反复强调的“成长记录袋”评价法,也可以一分为二地看待。笔者认为,为了避免加重教师和家长、学生的负担,完全没有必要在每个学科及其教学的全过程使用成长记录袋,而可以在某个专题、某个阶段、某几个学科有选择地使用。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就更应该把成长记录袋、评价表、评价工具箱的操作权完全下放给学生。
主体性,是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性质之一。它在评价这个环节也表现得十分充分。尽管评价的主体多元,但学生仍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综合实践活动要求教师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发挥主体性,作好自评、互评工作,同时又用评价的结果反过来促进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它具体表现为:其一,评价的依据来源于学生在活动中的亲身体验、悉心观察、感悟与思考等,离开这些活动过程中的原始积累,评价便难免有失偏颇;其二,它反对单一的量化手段对学生进行分等划类,主张采用“自我参照”标准,引导学生对自己、对他人在活动中的表现进行“反思性评价”,强调师生之间、同伴之间对彼此个性化的进行鉴赏和评价,这就要求学生能自主能动地参与,否则,评价工作无法展开;其三,学生评价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以评价引发新思考,生成新主题的现象,这恰好吻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具有“生成性”的特点。也就是说对学生在评价过程中越能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就越有利于发展其发散思维,自主生成许多新的课题或主题,从而为下一行动奠定目标基础,形成良好的循环。评价中发挥好学生的主体性无疑会使活动的领域更加广阔,会形成更多的探索空间。
三、对评价内容及标准的认识
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学生的内容其实是由课程的目标决定的综合实践活动是一个开放性的实践课程,其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三个维度。其中,知识目标是非核心目标,它强调学生在实践中获得对自然、对社会、对自我、对文化的认识和经验,绝不可以追求系统化、体系化的书本知识。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均是核心目标,它们强调让学生在亲历实践学习的过程中掌握方法,获取积极的人生体验和丰富的经验。而这些,靠灌输、讲授等接受性教学方式是无法获取的,只能在自主实践当中让学生逐步自主生成获得。所以,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质量的高低,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也绝不应该把书本知识、技能的掌握当作考查指标,而应当重视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态度、兴趣、情感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各种实践表现,通过肯定他们的活动价值来营造体验成功的情境。例如,组织劳动领域的实践活动——洗衣服。在进行评价时,所注重的不仅仅是衣服洗得干净与否或洗涤数量的多少、速度的快慢,而应侧重于关注学生对洗衣服这种家务劳动的兴趣,在洗衣服过程中产生的积极体验及由此而产生的对劳动者的尊重、对父母辛劳的体谅之情。当然,还包括自主探索而得到的正确的洗涤方法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合作、互助的精神,等等、由此可见,评价学生是一种最有效的导向,它将直接影响课程目标的达成。
一般说来,评价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学生参与活动的态度,它可以通过学生的许多外显行为表现出来。其二,评价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状况。“发展”一词在此处尤其重要,它表示让学生自己跟自己比,只要有点滴进步,老师就应当及时给予鼓励,给予充分肯定,使得评价起到激励的效果。其三,评价学生对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它主要指评价学生查阅资料、实地观察记录、调查研究、运用工具、交往与表达等实践活动水平,切忌那种以学科教学评价指标来取而代之的做法。
另外,在每个不同的实践活动中,在同一次活动的不同阶段,对学生的评价项目均不应该求全,可以根据主题的不同特点设立不同的评价要点,甚至可以尝试让学生自己选择评价项目。例如,在课题研究领域,可以评价学生从发现问题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全程中所显示出
的探究精神和实际操作能力;在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中,可以考察学生的服务态度、主人翁精神等等;在活动的起始阶段,可以评价学生主动提出活动设想、建议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在活动的结束阶段,可以评价学生在小组及班级活动中的合作态度、行为表现,如是否乐于帮助同学、主动与他人配合、认真接受他人意见等等。
总而言之,在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工作时,应尽量纳入新的评价理念,以学生发展为目的,遵循评价的整体性、多元性、主体性原则,力求客观现实地反映学生在活动中的真实表现,充分发挥评价的连动作用,促进学生能力培养和自信心的逐步树立与增强,使综合实践活动成为学生所喜爱的一种无负担、无压力、于无形中得到发展的教育活动。
(作者单位:株洲市芦淞区教科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