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课改实验区综合实践活动第四次研讨会会议通知
作者:manager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10
全国课改实验区综合实践活动第四次研讨会
会 议 通 知
(省、市)教育厅(局)基础教育处、课改办:
为了深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项目组主办,由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课程中心、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课程中心、福建教育学院、福州市金山小学、福建教育出版社承办的“全国课改实验区综合实践活动第四次研讨会”将2006年5月17-20日在福州召开。现发来会议通知,请各实验区派代表与会。
一、会议主题
1、综合实践活动常态化实施;
2、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有效性;
3、综合实践活动中学生的学习活动方式;
4、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研方式;
5、综合实践活动经验交流、综合实践活动观摩。
二、与会领导与专家
朱慕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
沈柏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课程处处长
郭元祥,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组核心成员、综合实践活动项目组负责人
张 华,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组核心成员、综合实践活动项目组负责人
崔允漷,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组核心成员、高中综合实践活动项目组负责人
余文森,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组核心成员、教学指导项目组负责人
邹开煌,福建教育学院生化系主任、教授
陈树杰,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三、参会须知
会议时间:5月17日——20日(星期三至星期日),5月17日报到。
会议地点:福州市梅峰宾馆、福州市金山小学
参会人员:
1.课改实验区教育局(委)领导和基教处(科)负责人;
2.各地市教科所(教研室、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等)综合实践活动研究人员;
3.各中小学领导、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负责人和骨干教师;
注意事项:
1.各地教育局(委)、教研室等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本地有关人员集体报名,或通知有关学校报名。
2.与会代表填好回执表或发电子邮件、电话告知组委会,以便统筹安排。
3.会务费每人450元(含会务费、餐饮费、资料费、市内交通费等)。
4.参评论文和案例统一用A4纸Word默认边框格式打印10份(宋体,标题三号,正文五号字),交大会评选;同时将电子稿于5月15日前发至fzhy2006@126.com邮箱。
报到地点及坐车路线:
福州市梅峰宾馆(福州市西二环北路62号,与左海公园、西湖公园隔路相望,距火车站仅4公里。火车站、汽车北站乘10路公交车路过梅峰宾馆,汽车南站、机场大巴终点站乘801路、805路到终点梅峰宾馆,945路、946路、4路公交车路过梅峰宾馆。
联系方式:
郭元祥: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课程中心 13707143522 guo3522@vip.sina.com
邹开煌:福建教育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系,13107601238 fjjyxy@21cn.com
林 华:福州市金山小学 13950429012
何爱萍:福州梅峰宾馆 13705083930;http://www.mf-hotel.com
论文、案例提交邮箱:fzhy2006@126.com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教育部课程改革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项目组
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课程研究中心
二00六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