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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课改实验区综合实践活动第四次研讨会会议通知

作者:manager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10

全国课改实验区综合实践活动第四次研讨会

会 议 通 知

 

        (省、市)教育厅(局)基础教育处、课改办:

为了深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项目组主办,由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课程中心、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课程中心、福建教育学院、福州市金山小学、福建教育出版社承办的“全国课改实验区综合实践活动第四次研讨会”将200651720日在福州召开。现发来会议通知,请各实验区派代表与会。

一、会议主题

1、综合实践活动常态化实施;

2、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有效性;

3、综合实践活动中学生的学习活动方式;

4、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研方式;

5、综合实践活动经验交流、综合实践活动观摩。

二、与会领导与专家

朱慕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

沈柏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课程处处长

郭元祥,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组核心成员、综合实践活动项目组负责人

  华,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组核心成员、综合实践活动项目组负责人

崔允漷,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组核心成员、高中综合实践活动项目组负责人

余文森,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组核心成员、教学指导项目组负责人

邹开煌,福建教育学院生化系主任、教授

陈树杰,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三、参会须知

会议时间:517——20日(星期三至星期日),517报到。

会议地点:福州市梅峰宾馆、福州市金山小学

参会人员:

1.课改实验区教育局(委)领导和基教处(科)负责人;

2.各地市教科所(教研室、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等)综合实践活动研究人员;

3.各中小学领导、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负责人和骨干教师;

注意事项:

1.各地教育局(委)、教研室等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本地有关人员集体报名,或通知有关学校报名。

2.与会代表填好回执表或发电子邮件、电话告知组委会,以便统筹安排。

3.会务费每人450元(含会务费、餐饮费、资料费、市内交通费等)。

4.参评论文和案例统一用A4Word默认边框格式打印10份(宋体,标题三号,正文五号字),交大会评选;同时将电子稿于515前发至fzhy2006@126.com邮箱。

报到地点及坐车路线:

福州市梅峰宾馆(福州市西二环北路62号,与左海公园、西湖公园隔路相望,距火车站仅4公里。火车站、汽车北站乘10路公交车路过梅峰宾馆,汽车南站、机场大巴终点站乘801路、805路到终点梅峰宾馆,945路、946路、4路公交车路过梅峰宾馆。

联系方式:

郭元祥: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课程中心 13707143522  guo3522@vip.sina.com

邹开煌:福建教育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系,13107601238  fjjyxy@21cn.com

  华:福州市金山小学   13950429012

何爱萍:福州梅峰宾馆     13705083930http://www.mf-hotel.com

论文、案例提交邮箱:fzhy2006@126.com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教育部课程改革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项目组

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课程研究中心

     00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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