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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代替学生小组代表解释的教学行为说明了什么?——综合实践活动“主题研究教学模式”小组合作学习研究

作者:高占国    文章来源: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教师进修学校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3

在综合实践活动教学中,学生小组之间合作学习方式中,如何处理好学生小组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有很多非常值得研究的内容。通过下面的这个案例的分析,就可以说明一些问题。

2007年某月某日,我在某学校召开的一次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研讨会上,看到了这样的一个教学环节,在小学四年级学生小组之间合作交流的过程中,某一小组学生代表在向其他小组和教师汇报本小组学习情况,这个小组代表说完后,教师感到这个学生代表说的不清楚,在其他学生小组同学还没有反应的情况下,教师就马上代替这个学生代表进行了解释和说明,这个学生代表看着教师解释完后,满脸通红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在学生小组之间合作学习的情况下,教师在这种活动中只是为学生小组活动的服务者、组织者,小组之间学生合作交流由教师安排进行,活动的主体是学生小组,活动是在学生小组之间进行,而不是学生小组和教师之间进行,所以,教师不能代替小组学生代表进行解释和说明,如果学生代表没有说清楚和明白,教师只能告诉学生代表自己进行解释和说明,或者由该小组的其他同学进行解释说明。

教师如果直接代替这个学生代表进行解释和说明,是对这个学生代表的汇报一种不必要的否定,很有可能伤害到这个学生代表的自尊心。当某一小组学生代表汇报本组的学习情况时,如果其他小组的学生没有听清楚和明白,应该由其他小组的学生自己提出要求,让汇报小组解释或说明,而不是由教师代替其他小组学生去做,如果这样做也是对其他学生小组的不尊重,剥夺了其他小组学生的发言权。教师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问其他小组同学听明白没有,如果没有听明白就提出问题,可以要求汇报小组代表进行解释和说明,同时告诉汇报小组学生代表自己进行解释和说明,或者由该小组其他同学进行解释。这样做才能有利于培养学生代表的合作交流能力。

作为教师一遇到学生做的不好的时候,就马上代替学生去做,这既是对学生的不尊重,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这种行为实质是在以教师为中心的“以教为主”教学理念指导下的行为。

 

(作者系本站特约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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